刘又铭因保管不善将:达房权证字第065029号,土地证:达国用(2013)第01780号遗失,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又铭
日期: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