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分类行政检查事项目录》《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清单(土地类)》《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免予处罚清单(土地类)》《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土地类)》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各科室: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分类行政检查事项目录》《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清单(土地类)》《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免予处罚清单(土地类)》《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土地类)》已经2025年第1次厅务会审议通过,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分类行政检查事项目录》《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清单(土地类)》《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免予处罚清单(土地类)》《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土地类)》的通知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