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因保管不善将产权证:张以的土地证号:达州市国用(2004)第07141号;李元碧的产权证: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51497号、达州市国用(2004)第03212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注销,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达州市通川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日期: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