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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琼、张光友)
时间:2025-11-04 10:58:51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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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琼、张光友因保管不善房产证:达川区房权证达字第201409090077号土地证:达国用(2014)第7984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琼、张光友

20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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