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韦德蓉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川(2017)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00860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韦德蓉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