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旭、张纯翠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川(2019)达川区不动产证明第000394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旭、张纯翠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