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明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审查相关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市直园区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的通知》(〔2024〕-3287)精神,提高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质效,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前期工作中发现问题,现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审查条件
(一)项目主体须取得相应建设依据文件,且符合办理临时用地有关要求。
(二)涉及占用高标准农田、林地、河道等,须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或明确选址意见。
(三)土地复垦方案需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相关规定和大纲相关要求编制。
(四)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审查流程
(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复垦方案初审,经县级初步审核要件齐全且具备办理临时用地资格的项目(涉及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还需审查是否符合占用条件),可申请市级开展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经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法律法规和下一步专家审查条件的复垦方案列入待评审清单,不符合则进行退件处理。
(二)按规定需要开展现场踏勘的,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专家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进行实地踏勘。
(三)现场踏勘完成且符合条件的,由市自然资资源规划局组织专家及局机关相关科(室)对复垦方案进行评审。专家评审会上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业务负责同志进行汇报,业主单位和编制单位应安排熟悉情况的人员参加评审并作补充汇报。汇报主要围绕以下5个方面内容。
1.合法性:临时用地使用依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条件等。
2.必要性:是否必须办理临时用地才能满足项目主体建设需求。
3.科学性: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是否不可避免;拟占用面积、占用时长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涉及地灾风险等;临时用地设置地址是否可以高效便捷服务于项目主体。
4.精准性:建设及复垦工程量和投资预算是否准确、充足。
5.可行性:提出的复垦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能按设计要求复垦到位;后期管护设计是否充分到位。
(四)评审专家对方案进行详实审查和充分讨论,填写审查意见表(见附件1),并当场作出审查结论。审查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
(五)如无特殊情况,相关复垦方案应在专家评审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并报专家核对修改情况,完善专家意见表及修改意见对照表。
(六)复垦方案经专家签字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进行审查结果公示(公示内容模板见附件2和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市直园区分局要督促业主单位充分参与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坚决避免因业主单位对复垦方案情况把握不清导致复垦措施无法落地的情况。同时,要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口,对明显存在不符合临时用地办理条件、选址不合理、占用面积超过使用需求、可避让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而未避让、复垦方案质量低劣等情况的,不得申请市级审查。
(二)对工作敷衍、责任落实不到位,经反复指出问题仍不改正的,或出现同一地区编制方案连续三次因相同原因评审不通过、同一方案两次未通过评审等情况,市局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通报、纳入创先争优等惩戒措施。
(三)国、省有其他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专家评审意见表
2.xxxxx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公示
3.公示承诺书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3日
附件1
专家评审意见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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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 |
评审地点 |
评审 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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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通过评审: □通过 □不通过 | |||||
|
评审专家(签字): | |||||
附件2
xxxxx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公示
临时用地申请依据及主体项目情况:XXXX
《复垦方案》最终确定复垦区面积XXhm²,纳入复垦责任面积XXhm²,其中复垦为水田面积XXhm²,旱地面积XXhm²,乔木林地面积XXhm²(或其他用地类型)等,临时用地结束后复垦全部返还原土地权属人/临时用地使用期内依法依规进行用地报征程序。临时用地使用期间,同步开展临时用地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监测管护工作。
《复垦方案》编制服务年限情况和土地损毁情况:XXXX
《复垦方案》静态总投资XX万元,动态总投资XX万元。
项目用地单位(公章):
编制单位(公章):
附件3
公示承诺书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单位承诺已按专家组意见对《XXXX临时用地复垦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按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对涉密内容进行了处理,同意进行公示。如公示造成泄密,由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用地企业(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编制单位(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