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成郁、廖福英因保管不善将产权证:川(2017)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002961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成郁、廖福英
日期: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