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崇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川(2019)达川区不动产证明第0009107号,川(2022)达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81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遗失公告,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崇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