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 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 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25 | 高文平 周同珍 | 周同珍 | 配偶:周同珍 儿子:高学通 儿子:高学马 女儿:高学琼 女儿:高学纯 女儿:高学敏
| 高学通 高学马 高学琼 高学纯 高学敏 | 杨柳二期安置房、杨柳五期安置卡、房屋安置结算清单 | 达川区翠屏街道泰宁路1123号(杨柳二期、五期安置房) | 房屋面积: 443.58m2 独用土地面积:67.86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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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108183达州市达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