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美因保管不善将川2017达川区不动产权第138147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泽美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