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 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 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27 |
郭仁秀 |
张丕祝 |
女儿:张丕媚 女儿:张丕祝 女儿:张丕兰 女儿:张丕燕 |
张丕媚 张丕兰 张丕燕 |
川2024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016893号 |
达川区双庙镇新利村5组 |
房屋面积: 196.59m2 分摊土地面积:150.00m2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108183
达州市达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