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1702执恢415号之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房权证南外字第A039431号;达国用(2009)第213号 | 刘文华 | 不动产权证书 | 511721100021GB04000F00020010 | 达川区南外镇保险街(晨曦小区)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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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