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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刘文华)
时间:2025-12-12 15:43:38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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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1702执恢415号之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达房权证南外字第A039431号;达国用(2009)第213号

刘文华

不动产权证书

511721100021GB04000F00020010

达川区南外镇保险街(晨曦小区)1-4-3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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