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因保管不善将抵押登记证明号:川(2019)达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28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遗失公告,现声明该抵押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
日期: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