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静、彭培伦因保管不善将:川(2020)达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066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费静、彭培伦
日期 :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