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即交证办事指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
申请人: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和抵押权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等材料(出让合同未约定具体交地时间的,需提交交地的相关材料)(原件);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
(3)以租赁方式取得的,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材料;
(4)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等地籍调查成果;
5.依法应当纳税的,提交完税结果材料;
6.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原件)
7.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取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缴费领证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内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内办结
费用收取:
不动产登记费:不动产登记证书为550元,不动产登记证明为550元。
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市本级办证点:达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马踏洞鱼泉路交汇处
电话:0818-2377011
网上办理:
1.四川省政务服务网:http://dzs.sczwfw.gov.cn/
2.天府通办APP
监督投诉电话:
四川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抵押即交证办事指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权首次登记)
申请人:
不动产登记簿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和抵押权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3.规划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者规划条件核实意见等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原件);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原件);
5.测绘报告、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6.存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提供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申请;
7.依法需要缴纳土地价款、纳税的,提交缴纳土地价款的凭证、完税结果材料;(原件)
8.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的申请;
9.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10.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取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缴费领证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内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内办结
费用收取: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不动产登记证明住宅类为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有住宅和商业按照商业收取)。
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市本级办证点:达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马踏洞鱼泉路交汇处
电话:0818-2377011
网上办理:
1.四川省政务服务网:http://dzs.sczwfw.gov.cn/
2.天府通办APP
监督投诉电话:
四川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抵押即交证办事指南
+抵押权首次登记)
申请人: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和抵押权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等材料(出让合同未约定具体交地时间的,需提交交地的相关材料)(原件);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
(3)以租赁方式取得的,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材料;
(4)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4.规划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者规划条件核实意见等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原件);
5.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原件);
6.测绘报告、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7.存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提供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申请;
8.依法应当纳税的,提交完税结果材料;
9.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原件)
10.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
11.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取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费用收取: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不动产登记证明住宅类为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有住宅和商业按照商业收取)。
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市本级办证点:达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马踏洞鱼泉路交汇处
电话:0818-2377011
网上办理:
1.四川省政务服务网:http://dzs.sczwfw.gov.cn/
2.天府通办APP
监督投诉电话:
四川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