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地即交证”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以“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用地单位(竞买人)可以选择“交地即交证”服务,适用本指南。
在土地供应阶段,建设单位可同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在签订《交地确认书》当日即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同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即交证”。
二、申请材料:
在土地供应阶段,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出具的已付清全部出让价款的凭证;
4.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地籍调查表等地籍调查成果;
5.依法应当纳税的,提交完税结果材料;
6.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取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1步:用地单位(竞买人)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填写竞买申请书时勾选“交地即交证”。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确认选择该项服务。
第2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用地单位“交地即交证”申请,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及用地单位,收集、核实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提前预审建档,同步开展地籍调查。
第3步:用地单位在签订出让合同后应及时联系市(区)国土勘测规划队完成宗地测绘和图件编制工作,并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
第4步:市土地储备中心(四区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土地移交,与用地单位签订《交地确认书》,完成土地交付手续。
第5步:用地单位在取得交地确认书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发起受理-审核-登薄-制证程序,用地单位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四、其他事项:
1.用地单位有抵押融资需求的,可同时提出“交地即交证”“抵押即交证”,一并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和抵押登记。
2.按“交地即交证”模式申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承诺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五、费用收取:
不动产登记费:每件550元。
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六、地址及咨询电话:
市本级办证点:达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马踏洞鱼泉路交汇处
电话:0818-237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