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 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 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3 |
庞烈仁 |
庞洪 |
张兴琼 庞洪 庞通 |
张兴琼 庞通 |
达国用2004第06999号、达房权证赵家字第C001107号 |
达川区双庙镇文昌街5-2号 |
房屋面积: 108.93 土地分摊:21.89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108183
达州市达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