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叶春宏因保管不善将达川区房权证马家字第201402250024号、达国用2015第1126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春宏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