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 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 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6 | 王中富 廖国炳 | 王耀锋 | 配偶:廖国炳 儿子:王耀锋
| 廖国炳 | 商品房买卖合同(凌天妙境2号楼10-6号) | 达川区翠屏街道通达社区通州大道651号附72号 | 房屋面积: 68.64m2 分摊土地面积:3.66m2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108183 达州市达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