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 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 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7 |
冯化群 |
段冬 段飞 段潇 段江 |
段冬 段飞 段潇 段江 |
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档案 |
达川区石桥镇鲁家坪社区九组 |
房屋面积: 210.22m2 宗地面积:218.44m2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108183
达州市达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