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业务>自然资源确权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李明桐)
时间:2026-03-16 09:51:06 来源:达川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打印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知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议书而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廾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108183

序号

权利

〔被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清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李长绿


商业


达川区石桥镇东升小区1-15号

达国用2011第11471号、达房权证石桥字第000542号


李明桐


达州市达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316


主办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备案证号:蜀ICP备19027285号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109号 联系电话:3091101 邮编:635000
单位备案编号:5117000211188 网站标识码:51170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