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袁福玲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139791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袁福玲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