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1703执恢1466号之二,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90747号,达州市国用(2012)字第00204号 | 赖郎廷 | 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511702003002GB00061F00015021 | 通川区西外新区通锦国际新城一期A区3号楼2单元3楼A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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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