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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李发林)
时间:2026-04-03 09:13:28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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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知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议书而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廾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108183

序号

权利人

〔被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清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罗天蓉

李志福

 

 

住宅

达川区绥定大道二段356号(杨柳安置房五期)2号楼2-15-3、三期1号楼1-15-8

 

拆迁安置协议、房屋结算清单

 

 

李发萍

 

2

 

罗天蓉

李志福

 

住宅

达川区绥定大道二段356号(杨柳安置房五期)2号楼2-25-22-17-3

 

拆迁安置协议、房屋结算清单

 

李发林

 

达州市达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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