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马小晓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证: 川(2025)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63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小晓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