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十项措施>的通知》(达市委发〔2017〕23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拟定了《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九项措施》(以此为准);原中共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九项措施>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党委〔2017〕132号)因政策原因有改动文件作废。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九项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十项措施>的通知》(达市委发〔2017〕23号)精神,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巩固发展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重视选用基层干部
1.选拔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班子成员,优先考虑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特别是其中的后备干部、受到县以上表扬(表彰)的先进个人、县(市)递进培养优秀学员等。同时,选拔市局科级领导干部,优先考虑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
2.优先重用脱贫攻坚、信访维稳、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急难险重一线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干部。对脱贫攻坚一线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在提拔使用、晋升职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畅通人才流动渠道
3.配合组织人事部门,积极加大参加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转任、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任公务员,重点向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和专业性岗位倾斜。
4.配合组织人事部门,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的公开遴选(考调),重点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连续5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年轻基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
三、拓宽干部成长空间
5.新考录(聘)到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和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单位的年轻干部,试用期满后可推荐到市局岗位培训;在县乡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单一且已纳入市县优秀干部人才库的干部,优先选派到市局挂职锻炼。挂职锻炼、岗位培训人员在市局挂职锻炼、岗位培训期间表现优异的,给予组织考虑,优先提拔使用。
6.严格交流轮岗,在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应当轮岗交流;在人财物管理、执纪执法、行政审批等重要岗位,工作满5年的干部优先轮岗交流。对培养潜力较大,需要提升综合管理能力的干部按照组织人事部门安排跨部门交流。
7.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在职教育,对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的,由所在单位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学费补助。
四、健全激励表扬机制
8.严格执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9.对受到市级以上表扬(表彰)的先进个人,优先提拔使用,优先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10.对受到省级以上综合性表彰、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人才,报相关部门同意后,由市、县分级统筹安排休假疗养。
五、落实干部职级待遇
11.注重发挥非领导职务配备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优先考虑本单位中任职时间较长、年龄较大、表现优秀的干部。
12.认真执行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干部晋升职级。
13.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聘用,向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倾斜。
六、保障干部经济待遇
14.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切实把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下村差旅费纳入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等相关规定落到实处。按照财政、人社部门要求,根据乡镇经济发展状况、自然环境等分档次发放。
15.建立目标绩效奖差异化分配机制,年度目标绩效奖实行“单位总量核定、个人差异化分配”,根据单位考核结果,结合干部个人工作实绩,适当拉开差距,打破平均主义。
七、强化干部人文关怀
16.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才、通过组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存在夫妻分居问题,积极联系市(县)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有序合理调配解决。
17.实施“回城安居工程”。对在乡镇工作满20年、年满45周岁,且年度考核优秀10次以上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扬(表彰)5次以上的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根据干部个人意愿,调回县城或县城周边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
18.实施“健康关爱工程”。认真落实干部每年1次健康体检制度,体检项目应至少达到《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的基本要求,建立体检标准随医疗水平和干部健康需要逐步提高的机制,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19.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原则上1年至少进行1次谈心谈话。倾听干部诉求,掌握思想动态,疏导情绪压力;对干部正当诉求认真加以解决,思想波动及时提醒,存在问题“咬耳扯袖”,体现组织关爱,增强认同感归属感。
八、加大抚恤救助力度
20.因公牺牲、病故、负伤导致其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干部,可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符合申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纳入保障范围,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按政策予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
21.对因公牺牲、病故、负伤干部的配偶、子女就业存在困难的,及时报相关部门,采取企业招工、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予以优先照顾。
22.按照达州市党内帮扶办法,对高龄党员、1至2级重度残疾党员、患重大疾病党员、因公负伤党员、见义勇为党员(或家属)等群体向市、县直属机关工委申领资金帮扶。
九、维护干部合法权益
23.坚决打击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和侮辱诽谤干部等行为。对利用信息网络、书信等形式恶意中伤干部的行为,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第一时间积极应对处置,消除负面影响,并根据有关情节轻重,报请纪检部门立案调查处理或报请司法机关立案侦破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