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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国土资源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6-05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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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各机关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达州市国土资源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61

 

达州市国土资源系统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达市安办〔201849 号)要求,结合国土资源系统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61日至30日。

四、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地环科、矿管科、法规监察科、规划耕保科、执法监察支队、市地环站、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征地事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管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

要深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现场、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现场、矿山企业开采现场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或集中相关企业负责人统一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大力宣传引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全员岗位责任制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市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赴矿山企业现场宣讲。

责任单位:矿管科、办公室、地环科、规划耕保科、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一主题,以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为重点,通过网络视频直播、当面咨询、事故案例警示、应急救援装备展示、VR安全体验、互动游戏、知识竞赛、宣传品发放等多种方法和手段,通俗易懂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等。同时,邀请有关党政领导和地灾防治技术服务单位专家出席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咨询日活动的影响力。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平台和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群众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于615日,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务必组织开展丰富的宣传咨询活动;市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同达川分局联合开展,达川分局承办。

责任单位:办公室、地环科、矿管科、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三)开展矿山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

结合本地内外矿山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和人民群众安全需求,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充分发挥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在新闻媒体、各类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开设安全警示教育专栏,举办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展览,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集中观看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对典型安全事故进行深刻剖析,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市受警示”。同时还要利用户外广场等公益设施,大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扩大安全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活动。

要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再次进行拉网式的巡查排查,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监测,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立警示标志牌,对地质灾害隐患区周边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

责任单位:地环科、地环站、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五)开展矿山“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

要采取多种方式,结合“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无证采矿、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拉网式”大排查,重点查处自然保护区内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整治各类非法采矿安全生产隐患。特别要对各类关闭矿井、废弃矿井作重点检查,一旦发现有超层越界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一律严厉打击、顶格处理。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组织一次矿山“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市局执法监察支队要随机抽查矿山进行暗访。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支队、法规监察科、矿管科、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专题活动。

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征地拆迁等和办公场所、家属区、车辆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整治,确保安全。要强化防火工作,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齐全,安全通道、出口畅通;要加强对电梯、水电和食堂天然气管道等重点特种设备的检测维护。同时,要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在人口聚集区、场镇、医院、学校、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基层群众地质灾害应急避险知识培训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强化应急求援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群众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责任单位:办公室、地环科、规划耕保科、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经费到位、责任到人。要在积极开展全市性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当地特色、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确保上下联动、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势。要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一主题,以加强地灾防治、矿山安全、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为重点,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确保取得良好成效。要探索“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

(三)用好宣传平台。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扬长避短,注重实效,创新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传播内容。要充分利用楼宇显示终端、公交、电视、户外显示屏等媒体平台播放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公益广告片、警示教育片,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格局,不断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强化督导考核。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信息的联络沟通,全程记录掌握活动动态,及时总结上报活动方案、总结和相关信息,市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各事业单位应于71日前将活动方案、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市局,特色活动视频资料和图片资料一并报送。同时要落实专人在6月份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重要活动信息(电子文档)和照片,活动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 JPGPNGPSD

联系人:万占奎,联系电话:2391742,电子邮件:2506928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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