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渠县国土资源局,达川分局:
你们关于使用2017年增减挂钩计划指标的项目区实施规划等资料收悉。按照《关于优化城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73号)和《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5〕90号)要求,我局对项目区进行了实地踏勘,并对修改后的项目区实施规划进行了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区申报材料内容齐全,符合《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川国土资发〔2011〕96号)要求;项目区规划符合万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建新区选址布局符合万源市城镇建设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将你局申报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纳入达州市增减挂钩项目备选库。
附件:大竹县、渠县、达川区等28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入库清单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5日
附件
大竹县、渠县、达川区等28个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入库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