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管理,提高动态监测质量,切实抓好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按照省厅关于地价动态监测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范围
市本级建成区范围土地,包括达州市老城区、西外新区、莲花湖片区、北外及张家坝区域、南外片区、化工园区等,面积98.9平方公里。
二、监测任务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此次监测范围内共设置监测点(标准宗地)60个,其中市本级(老城区及西外与莲花湖片区)32个,达县南城片区20个,张家坝及北外片区8个。老城区及西外与莲花湖片区由市国土资源局承担监测任务,达县南外片区由达县国土资源局承担监测任务,张家坝及北外片区由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承担监测任务。
三、技术路线与流程
(一).技术路线:
根据城市土地市场行情,遵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运行方案与要求》,采用市场资料分析、综合评介等方法以及建立GIS监测点(标准宗地),收集城市内不同区段、不同类型土地价格及相关数据,运用地价评估方法,对城市地价现状进行调查和观测,然后以系列地价监测指标对城市地价进行全面描述,通过不同时期地价监测指标对比,对城市地价变化状况作出基本的分析和判断,最后得出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发布。
(二).技术流程:
1收集基础资料
2确定监测范围
3划分地价区段
4建立已标准宗地为基础的监测数据源
5收集地价监测信息,评估标准宗地地价
6测算分类地价水平和地价监测指标
7撰写地价监测分析报告.
8建立地价动态监测系统
9上报成果
四、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桂荣
副组长:唐代平
成员:邓中建、程彪
职责:1、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局有关工作部署,指导全市开展地价动态监测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工作。
3、对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地价动态监测和信息公布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籍地政事务中心)主任:程彪(兼任),成员:肖洪波、刘林川、梁占平、肖启泽、吴光清。
职责:1、督察并组织开展工作,落实每季度定期采样收集、整理以及标准宗地测评工作,每半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土地估价师等)汇总动态监测的结果及相关成果资料的上报审定。
2、落实土地估价师完成的评估(根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按60宗地计算,每名土地估价师负责15个标准宗地的评估工作,每宗地由2名土地估价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评估)。
3、对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地价动态监测和信息公布工作的指导、检查、总结。
(三)、估价师
按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选择8名土地估价师,其职责是:
1、对采集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规范、完备负责。
2、每季度、年度对标准宗地地价信息进行采集,按时将信息报送技术承担单位。
五、时间安排
1、在3月20前,完成2013年一季度的资料收集及地价测评工作。
2、在6月20前,完成2013年二季度的资料收集及地价测评和数据上报工作。、
3、在9月20前,完成2013年三季度的资料收集及地价测评工作。
4、在12月20前,完成2013年四季度的资料收集及地价测评和数据上报工作。
六、经费预算
1、经费预测(共计42万元)。
(1)根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我市按60宗标准宗地计算,每名土地估价师负责15个标准宗地的评估工作,每宗地由两名,土地估价师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评估。每宗地每年的费用初步测算为2000元,由市本级、通川区和达县按标准宗地比例共同承担(计12万元)
(2)数据、报表汇总。共需完成近千张表格和上万个数据的汇总和及初步预算工作,预测工作经费10万元。
(3)成果编制。初步测算按照基准地价标准的50%计算为20万元。
2、经费来源渠道
以上费用按照市本级、通川区和达县、经开区四家国土资源部门按标准宗地比例,承担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费用,其中市本级23万元,达县14万元,通川区5万元。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