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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转发关于开展煤矿机械化改造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8-06-13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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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

为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安全高效发展、可持续发展,我省自2018年至2020年实施煤炭行业煤矿机械化改造攻坚行动。现将《达州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14部门<关于开展煤矿机械化改造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达市煤重组办〔2018〕29号)转发你们,并结合部门职责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煤矿机械化改造三年攻坚行动。

二、对政府决定关闭的矿山,及时上报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三、9万吨/年及以下规模且不具备机械化改造条件的矿山不再新配置资源。

四、积极督促、引导自然保护区内煤矿按照环保督察矿业权整改要求,按时整体退出或局部避让退出,完成整改任务。

附件:达州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14部门《关于开展煤矿机械化改造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1日

达市国土资函〔2018〕415号附件.pdf


达市国土资函〔2018〕415号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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