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本饶有位于达州市通川区通川中路55号1-5-1号房屋一套。2002年,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2)第01251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王本饶于2016年5月27日在《达州日报》第16302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2)第01251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