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业务>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3年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汛前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3-04-07 00:00:00 来源: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经开分局筹建办,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3年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于3月14—25日在全市开展2013年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汛前检查、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等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汛前检查的工作情况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及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此次检查共抽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隐患点避让搬迁项目、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煤矿及非煤矿山、土地整理项目、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等21处现场。检查组就检查情况与各(县、区)人民政府交换了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汛前检查的总体估价
  (一)工作的成效
  从检查抽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对安全工作比较重视,汛前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总体良好,做到了组织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
  1.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巡查、排查到位。各地均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点拉网式排查,将新发现的隐患点及时纳入了预案,核实危险点、危险区段,提出了防范措施。地质灾害基础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启动较好。
  2.群测群防体系健全,防灾责任落实。县—乡(镇)—村(社),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所层层签订了防灾责任书。地灾隐患点都落实了监测责任人和专职监测人员,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通过随机抽查和实地调查访问,绝大部分隐患点的防灾工作均做到了有详细的可操作性的防灾预案,监测点设立合理,监测记录规范,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了警示牌,《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了受威胁的人员手中,明确了避险地点、预警信号、疏散撤离路线等。大多滑坡报警器及裂缝伸缩仪等专业监测设备的使用、运行正常。
  3.防灾工作机构制度健全,年度预案编制及时。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形成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地质灾害应急分队基本到位。完善了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应急调查制度、重大灾害点查询制度和灾情速报、月报制度等。各县(市、区)、乡(镇)均编制了《2013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4.在建工程项目、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位。对责任单位发放了防灾工作明白卡,对人员发放了避险明白卡和地质灾害告知书。
  5.地质遗迹保护项目、避险搬迁、中小型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重大地灾治理等工程正在努力推进。土地整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等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安全责任基本落实。
  6.2011年市局交办的涉嫌超层越界矿山企业超层越界行为得到了有效制止。
  7.机关办公区、职工生活区、关键部位等防火防盗措施落实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从抽查检查发现,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部分县(市、区)局主要领导对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没有全面的认识,措施不到位,相关工作责任没有落实到关键环节和操作层面,制度不健全。特别是项目工地、房屋拆迁现场安全措施较为薄弱。
  2.部分乡镇预案、隐患点个案备案资料不全,对隐患点附近群众防灾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警戒线、警示标志设置不规范、不醒目,部分监测点位置选择不恰当。监测员的监测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监测记录不完善,不能反映灾害体变形情况与发展趋势。部分县(市、区)监测员的简易监测工具还未配备到位。
  3.应急演练及相关部门配合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4.少数矿山弃渣安全隐患突出。达县寿田嘴煤矿矸石山威胁下部养猪场、煤矿洗澡堂的安全。
  5.各县(市、区)对农村住房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对市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住房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发〔2011〕213号)文件研究不深入,关键把握不准,内部工作衔接不好。
  6.避险场所建设、避险搬迁、中小型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重大地灾治理治理、地质遗迹保护等项目进度缓慢。项目施工、房屋拆迁现场各项制度不健全、安全警示标识没有按照要求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不健全。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填写不详细、不规范。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防灾责任人未全部进行登记。
  7.矿山监管存在落实情况不理想、监管体系未能落实、等问题。少数县局对涉嫌超层越界矿山情况准备不充分,不能提供相关资料、图件。开江、渠县局未能按照国务院(2005)28号文件要求,落实监管到矿的责任人。现场检查的渠县石膏矿、宣汉水码门煤矿、开江县开丰煤矿未能查阅到相关证照、资料、图件。
  三、下步工作的主要要求
  (一)全面部署。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准确把握国土资源系统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责,严格按照省厅、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要精心组织,要从机关及生活区防火防盗、车辆管理、项目工程施工、矿山监管、地质灾害预防和征地拆迁现场等方面,全面部署相关工作,落实人员,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二)切实整改。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尽快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上存在的问题,并上报整改情况。
  (三)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重大灾害点查询制度和灾情速报、月报等制度,完善监管措施。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和组织开展农村建房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坚持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坚持建房与治理同步进行的原则,严格执行会签和备案制度。
  (四)抓住关键。务必把安全要求落实到关键环节,落实到操作层面。一定要把敏感时段、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狠抓落实,常抓不懈。
  (五)严格监督。牵头科室要适时抓好安全工作监督,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纠正完善。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监管责任要落实到点。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3日

主办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备案证号:蜀ICP备05031156号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43号 联系电话:2372054 邮编:635000
单位备案编号:5117000211188 网站标识码:51170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