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祥成有位于达州市通川中路118号4幢2-4-2号房屋一套。2003年,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3)第3149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刘祥成于2016年6月7日在《达州日报》第16311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3)第3149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