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胜勤有位于达州市通川区东城张家湾村三组5幢2单元7楼1号房屋一套。2004年,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4)第6809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代胜勤于2016年6月24日在《达州日报》第16323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4)第6809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