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银河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下列房屋已灭失,产权证已遗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00001779号
土地证:达市国用(1991)字第03183号
刘吉珍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东城区二马路锅厂梁62号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