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明位于达州市通川区钢欣路188号第9幢2单元4号的房屋一套,于2010年办理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达州市国用(2010)第00115号土地证现已遗失,王正明于2015年2月25日在《达州日报》第15937期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0)第00115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