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三琼位于通川区来凤路280号1单元9号的房屋,于2014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达州市国用(2014)第04842号,现土地证现已遗失,郑三琼于2015年11月13日在《达州日报》第16137期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4)第04842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