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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倩松、金昊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时间:2015-11-02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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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倩松、金昊位于通川区翠屏路98号滨江名苑商住综合楼B-11-7号,2011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达州市国用(2011)第05512号土地证现已遗失,肖倩松、金昊于2015年在《达州日报》第16127期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1)第05512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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