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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庭瑜)
时间:2020-09-22 00:00:00 来源: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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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庭瑜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达国用(2004)字第151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庭瑜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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