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川1702执1182号之三,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401270049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4)第02542号 | 孙玲 杨子文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511702001004GB00015F00010105 | 通川区来凤路中段美时尚商业广场J033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