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位于达州市通川区红旗路177号1单元4号号的房屋一套,于2013年办理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达州市国用(2013)第12718号土地证现已遗失,王辉于2015年6月10日在《达州日报》第16023期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3)第12718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