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碧清有位于达州市通川区马蹄街博视影城商厦B6-11F房屋一套。2006年,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5)第08068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刘碧清于2015年7月31日在《达州日报》第16065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5)第08068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