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达州市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局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矿产资源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严格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依据《四川省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达州市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并请结合《四川省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一并执行。 附件: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52号) 达州市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扎实推进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整改矿产资源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土资源部“分类推进,落实整改,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推进本次专项行动,通过认真梳理、深刻剖析和全面整改矿产资源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国家权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廉洁高效、勇于担当的管理队伍,切实维护我市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秩序。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排查、切实整改。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52号)要求,对违法违规出让转让矿业权行为、矿业权未有偿处置行为、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开采区已有矿业权处置、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矿产资源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5个方面开展自查、整改,并于9月15日前将附表上报市局矿管科,认真梳理矿产资源行政审批、费用征收、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盲点、风险点,及时整改、纠正过去发生的错漏。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矿产资源管理的各项规范制度,完善本级矿产资源管理制度。二是制定矿产资源费用征收的相应制度,制定完善市、县(市、区)矿业权登记收费管理工作制度。三是完善市、县(市、区)矿业权审批服务指南,为矿业权人服务。四是认真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体现矿产资源规划的约束力。五是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8月上中旬) 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 (二)整改排查阶段(2015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对本辖区违法违规出让转让矿业权行为、矿业权未有偿处置行为、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开采区已有矿业权处置、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矿产资源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5个方面查摆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并认真如实填报相关表格,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完善制度,切实整改。 (三)督导完善阶段(9月上旬—9月中旬) 市局将对部分县(市、区)查找问题和落实整改情况及对川府发〔2014〕59、川国土资发〔2015〕13号、达市府发〔2015〕19和达市国土资发〔2015〕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深入了解地方整改中的做法、成效和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针对实际和自查发现的问题,梳理政策漏洞,健全完善管理制度。 (四)总结阶段(2015年9月25日前)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对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总结,于2015年9月25日前向市局报送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专项整治行动基本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管科。各县(市、区)应和相关单位依照职责开展好相关工作,按照要求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市局矿管科。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杜绝“重形式、走过场”,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职到位,工作任务和责任要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领导干部、具体工作人员。于8月31日前将专项工作联络员(1名)名单(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报市局矿管科。 (二)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要充分利用地方媒体和网络媒介,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抓好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三)切实整改,务求实效。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在辖区内开展的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查摆的问题,区分情况,分类整改。能自行整改完善的,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到位;需政策制度完善的,及时反馈;对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及时反馈、加强督导。要及时将专项整治中重大问题报告市局和当地政府。市局对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将组成督查组适时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积极探索、构建机制。在开展本次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同时,要全面总结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和针对性问题的解决办法,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附件:1.达州市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2.违法违规出让矿业权统计表 3.违法违规转让矿业权统计表 4.矿业权未有偿处置统计表 5.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统计表 6.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开采区已有矿业权处置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达州市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吴业政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牟成通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沈明华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何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副科长 宋春光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科长 贾本荣市国土资源局地环科科长 肖和远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科负责人 袁明江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郭四军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黎涛市国土资源局档案信息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在矿管科,办公室成员:宋春光、 胡紫豪、田松涛,联系人:田松涛,联系电话:15228072277、QQ:906203488。 附件2
(2010年以来)违法违规出让矿业权统计表 | |||||||||
序号 | 出让时间 | 出让方式 | 出让矿种 | 出让储量 | 成交价款 | 采矿权 登记时间 | 采矿证号 | 采矿权人 | 矿山企业名称 |
附件3
(2010年以来)违法违规转让矿业权统计表
序号 | 转让人 | 企业性质 | 转让方式 | 受让人 | 采矿权变更登记情况 | 采矿权变更登记证号 | |
附件4
(2010年以来)矿业权未有偿处置统计表
序号 | 矿业权人 | 矿山企业名称 | 采矿(勘查)许可证号 | 未有偿处置原因 | 下一步措施 |
附件5
(2010年以来)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统计表
序号 | 矿业权人 | 矿山企业名称 | 违法行为 | 违法时间 | 查处情况 |
附件6
(2010年以来)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开采区已有矿业权处置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禁止开采区名称 | 采矿权人 | 采矿许可证 | 矿山名称 | 有效期限 | 处置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