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王德成:(已故) 贾玉芳:(已故) | 王珊 王会君 | 儿媳:刘家会 孙女:王珊 女儿:王会兰 王惠丽 儿子:王会君 | 王会兰 王惠丽 刘家会 | 达县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NO.0004040拆字(1993第85号)、房屋拆迁安置证NO.0001241拆安字(1993)第85号 | 通川区荷叶街川东大厦第一层及部分负一层 | 29.16平方米 |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374327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