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川1702执恢171号之二,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49723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05)第07024号 他项权证:达州市房他字第16724号 | 李天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1702001004GB00002F00010233 | 达州市通川区城市中心广场第1层B101a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