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川1702执恢171号之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达州市房权证私权证字第00082195号、共有权证号: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共字第00003726号。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09]第03499号及他项权证:201501150230号、201502090206号 | 唐海 陈久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1702003002GB00086F00010002 | 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金兰路246号门市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