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雯雯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字第00092053、0009205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雯雯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