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川1705执307号之二,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2)第09140号。产权证: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2111201433号 | 冯瑜、廖春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1702001007GB00004F00010021 | 通川区张家湾路90号1栋1单元46号(张家湾路五环花园1栋1单元15楼2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