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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纯玉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时间:2015-08-17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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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纯玉有位于达州市通川区小北街6414-1号房屋一套。2002年,经通川区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通川区国用(2002)第02240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张纯玉于2015613日在《达州日报》第16026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通川区国用(2002)第02240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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